2005年4月23日星期六

「……對神、對人,常存無虧的良心。」

「……對神、對人,常存無虧的良心。」(徒二十四16)

這是使徒保羅在受審時所陳明的話,是他在生活、事奉中榮耀神的見證,也是他在神面前處世的準則。保羅對神常存無虧的良心,說出他常注意裡面屬靈生命的感覺,不但過敬虔度日的生活討神喜歡,又忠心於主的託付,滿足主心意而良心無虧。

「對人,常存無虧的良心。」說出保羅在世生活,既不虧負人,也不因行為不好而令人跌倒,如他曾說:「因為我們在神面前,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,或滅亡的人身上,都有基督馨香之氣。」(林後二15)因此他在受審時,仍能擺出這樣榮耀神的見證,實為我們的榜樣。

親愛的弟兄姊妹,常存無虧的良心乃是我們基督徒生活應有的態度。在我們初蒙恩得救時,主的寶血潔淨我們一切的罪,叫我們得著無虧的良心。隨後,在我們跟隨主的路上,幾時我們虧欠神和人,聖靈就幾時光照責備我們,叫我們認罪、悔改歸向神。經上說:「體貼肉體的就是死;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。」(羅八6)又說:「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,神比我們的心大,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。」(約壹三20)

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千萬不可存心剛硬、埋沒良心,拒絕聖靈的光照,反而要效法保羅,對神、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,活出榮耀神的見證。請問你現在對神、對人存著無虧的良心嗎?

資料來源: 每日甘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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